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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21届大连国际冬泳节活动的通知

第21届大连国际冬泳节活动

关于第21届大连国际冬泳节活动的通知

一、竞赛项目

11月5日:1000米公开水域比赛;

50米夫游妇随游泳接力赛

趣味铁人三项赛(50米游泳、500米公路跑、100米以内平衡车)

二、千人畅游(视疫情待定)

不分性别、不分年龄、热爱生活的冬泳人激情奔向大海

三、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参赛要求:

1.男女分组1000米

18-34岁 (2004-1988年出生)

35-44岁 (1987-1978年出生)

45-54岁 (1977-1968年出生)

55-59岁 (1967-1963年出生)

60-64岁 (1962-1958年出生)

65以上 (1957以前出生)

2. 夫游妇随游泳接力赛:

此报名条件:持合法夫妻相关证明(如户口本等),可穿胶衣参加比赛,分120岁以上组和119岁以下组,每人游泳接力距离:约50米。

3. 趣味铁人三项赛:

此项目报名条件:成人一男一女及一名儿童(2-6岁2016年后出生)共计3人。分别是公开水域100米游泳(1成人),公路跑步500米(1成人)平衡车100米以内(1儿童)即时接力赛。

注:以上项目每名运动员最多报2项。61岁以上人员需经家属同意,并共同签署《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方可报名参加。

四、参加单位

大连市各游泳俱乐部、协会冬泳队及体育健身爱好者。

五、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参赛运动员需符合国家疫情防控和赛场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参赛选手赛前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出示辽事通及国务院行程码,所有参赛选手测试体温须<37.3℃,合格后方可入场。

游泳竞赛及趣味赛、铁人三项赛是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组委会建议参赛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以下人群不得参赛:

(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在治疗期内或出院3个月内;

(2)疑似病例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及次密切接触者;

(3)尚处于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期间(如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或日常健康监测)的涉疫人员;

(4)辽宁健康码经复核仍为非绿码的;

(5)近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三区”旅居史的人员(根据疫情作动态调整);

(6)近14天有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皮疹、结膜充血等症状未痊愈者,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有以下疾病不宜参加比赛:

1. 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 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 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 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 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 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注: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

六、参赛规定

(一)本次比赛执行中国游泳协会公开水域游泳竞赛的相关规定。

(二)各项目比赛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凡出现抢跳.抢跑及拉拽其他运动员者,取消比赛成绩。

(四)比赛顺序按照先女后男、先大后小和报名人数进行编排。

(五)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人身份证,无证者不得参赛。

(六)凡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和该队所属相应组别的团体排列名次。

(七)参加1000米公开水域游泳比赛的运动员,必须自行佩戴安全浮球,否则不能参赛。

七、录取名次与计分

(一)单项录取前3名,颁发“第21届大连国际冬泳节”获奖证书。

(二)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前3名,颁发奖杯。

(三)计分办法

1. 单项前8名分别按13、11、10、9、8、7、6、5记分,9至12名每人记取3分,13名以后每人记取1分;

2. 接力前8名按27、21、18、15、12、9、6、3记分;

3. 公开水域单项第9名以后每人记取1分;

4. 团体总分相同,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名列前;以此类推。

八、奖励

(一)各项比赛分别录取各年龄组前3名,第1名羽绒服,价值1200元:第2名羽绒马甲,价值800元,第3名卫衣价值600元。

(二)如果各项目组别报名不足3人(含3人)则取消该组别比赛,并降入低一年龄组别参赛。

(三)团体总分前3名颁发奖杯。

(四)最佳宣传员:参赛选手及随队人员以微信、微博、抖音等方式转发赛事场景,点赞50人以上或阅读量达1000人以上(时间截止到11月6日中午12点,凭点赞或阅读量截图,可到协会领取精美礼品一份),限前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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