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沈鹏杯”中国济南游泳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活动组织
支持机构:
中国游泳协会
山东省游泳运动协会
山东省体育场馆协会
主办单位:济南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济南市全民健身中心
协办单位:济南市游泳协会
运营单位:济南泳乐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二、竞赛时间、地点
(一)竞赛时间:2021年11月6日—7日
(二)竞赛地点:济南市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经十路19166号)
三、竞赛项目
个人项目:50、100米自由泳,50、100米仰泳,
50、100米蛙泳,50、100米蝶泳,
200米个人混合泳。
接力项目:4x50米自由泳接力、4x50米混合泳接力、
男女4x50米自由泳接力。
四、参加单位
2020、2021年中国游泳协会俱乐部委员会、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成人、冬泳、公开水域)、各城市游泳俱乐部代表队及山东省游泳运动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及特邀代表队。
五、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1、个人项目
A级别:7 - 9岁组(2012年至2014年);
B级别:10-12岁组(2009年至2011年);
C级别:13-15岁组(2006年至2008年);
D级别:16-18岁组(2003年至2005年);
E级别:19-24岁组(1997年至2002年);
F级别:25-34岁组(1987年至1996年);
G级别: 35-44岁组(1977年至1986年);
H级别: 45-54岁组(1967年至1976年);
I级别: 55-64岁组(1957年至1966年);
个人项目每人限报两项,不包括接力项目,A、B级别共限报60人,其他级别共限报240人。
2、接力项目
(一)各团体单位(团体人数不低于6人)可参加接力项目。只允许本队内D级别及以上运动员报名接力项目,除男女混合接力须每队限报运动员2男、2女外,其他接力项目以4名运动员(至少一名或多名女运动员)组队,每项接力每队限报一组。
年龄累计相加设置100-119岁组、120-159岁组、160-199岁组、200-239岁组别。
(二)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组别参赛。报名时必须上传(上传至报名系统)医院体检健康证明、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14天内未到过疫情高风险地区承诺书》的电子图片。未满18岁参赛选手需递交由本人及监护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14天内未到过疫情高风险地区承诺书》的电子图片,方能参赛。
(三)运动员参赛保险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上传保险证明电子图片(在报名时上传);
2、保险对象为运动员本人;
3、保险有效期至少可覆盖赛前 3 天至赛后 1 天;
4、保险覆盖范围至少须包含意外身故、残疾、意外伤害医疗,且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额至少为 30 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至少为 3 万元;运动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办理保险,延长或扩大保险有效期、保险范围、保险金额等;
5、如运动员未能按照上述要求出示保险证明,则必须在赛区办理保险,否则不得参赛。
(四)组委会免费向各参赛队提供1份秩序册(个人参赛者不提供纸质秩序册),每名运动员赠送纪念品一份。
(五)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运动,对参与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与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与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报名。组委会建议参与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下发的有关竞赛规定。
(二)所有比赛项目均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采用电子计时),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比赛顺序按照先女后男、先大后小和报名人数进行编排。每单项不足三人参加则取消该项目。
(四)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参赛选手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外籍人士持有效护照。需出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健康码)并现场签署《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方可入场参加比赛。疫情中高危地区选手不可参赛。在国家和省市注册的现役运动员和各级体校的学生报名参加测验比赛,只记取成绩,不计取名次。
(五)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项目奖励各单项前三名:
第一名:300元奖金
第二名:200元奖金
第三名:100元奖金
1、 以个人名义形式报名的选手,不具有接力项目参赛资格。
2、 迟到参赛者赛后统一补游,只计成绩(人工计时),不计名次。
八、报名与报到
(一)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预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10:00至10月29日17:00,或报名人数达到300名截止。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济南市疫情防控办公室的要求,比赛有可能延期或者终止,届时将通过公众号、微信赛事群、电话等方式通知知参赛运动员。
(二)报名方法:本比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逾期或不按规定报名者,不予安排参赛。
(三)网上报名完成后,工作人员将在2—3个工作日对您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可在报名后2-3个工作日再次登录系统查询)。请报名完成后尽快添加工作人员微信号,如有问题工作人员会在第一时间通知您。最终报名以各代表队网上报名为准。
九、仲裁与裁判
仲裁、裁判长由山东省游泳运动协会指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